商检备案流程: 1)国家允许进口证明文件(复印件)等,需有关部门签发进口证明文 件的,填写《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》(质检总局网站首 页→检验检疫→机电产品→旧机电下载); 2)《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》、《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》(一式两 份)(质检总局网站2003年*40号公告下载); 3)申请人、收货人、发货人营业执照(复印件); 4)合同或有约束力的协议; 5)其他有关资料(三资企业公司章程、批准证书、批复,设备照片、 说明设备状况的有关技术资料等)。 3、备案机构或部门经书面审核,对发现有国家规定不予备案的旧机电产品,出具不予备案通知书,将申请资料留档备查;对发现不符合程序规定的,一次性告知申请人,退回申请资料补正;对经审核申报资料无误的,予以受理,开具受理回执。 4、对须由地方进口机电管理部门办理进口许可证明的,经审核符合规定要求,出具《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》,供申请人到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机电办 办理《进口许可证》。 5对须由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,经初审符合规定要求后,将初审意见和申报资料上报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 6、经审核符合规定要求后,5个工作日内,告知申请人是否需要实施装运前预检验,对不需要实施装运前预检验的,出具《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》,对需实施装运前预检验的,出具《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》。 备案相关资料: 1、 委托书 2、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表 3、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清单 4、 申请人、收货人、发货人营业执照 5、 购销合同(一般贸易) 6、 旧机电产品进口来源申明 7、 机器照片(机身照片、铭牌照片) 8、机械设备进口清单 业务咨询: 王少峰(业务员) 直线:021-61319417 手机: 传真:021-61091290 QQ : 2731378739 邮箱:2731378739@ 上海海田威盟地址:浦东新区民生路1518号金鹰大厦B栋404AB/ 海田国内网点 ● 海田上海公司(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518号金鹰大厦B栋404AB室) ● 海田宁波公司(江东区彩虹北路48号波特曼大厦10A室) ● 海田昆山公司(昆山开发区.伟业路18号.现代广场A座1309-10室) ● 海田东莞公司(南城区.元美路.华凯广场B栋1003-1006厅) ● 海田深圳公司(深圳市龙华民治大道 展滔科技大厦2303-04-05室) ● 海田广州公司(黄埔区黄埔港.大沙东路6号.裕港大厦1313-15厅) ● 海田厦门公司(湖里区**园安岭二路89号金凤大厦6038室) ● 海田青岛公司(青岛开发区长江中路517号长江中心2105室) ● 海田天津公司(天津和平区 解放北路188号 信达广场26楼09室 )